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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 聚焦战略性任务依法履职尽责

作者: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23-09-22 09:41:53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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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喀则市各级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服务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主线。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大力践行“四敢”要求,通过履行人大立法、监督、决定等法定职责,着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将每年6月2日确定为“日喀则市民族团结进步日”,为加强日喀则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供重要载体和平台。在《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中,充分体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为日喀则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加强依法监督,推进日喀则民族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跟踪检查、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跟踪监督,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发挥专题询问作用,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相关法规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好相关职责,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九进”工作,引导群众增进“五个认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发挥代表作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积极性,争作民族团结进步的表率;发挥人大代表“家站点”平台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走进寻常百姓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优势,团结人民群众,旗帜鲜明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形成了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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