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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谱写新时代西藏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作者: 李荟芹 米恒发布时间: 2022-10-13 11:29:10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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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指引下,西藏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治藏稳藏兴藏事业全过程、各方面,推进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磅礴力量进一步凝聚。通过对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基本实践、特点成效和经验的全面梳理,能进一步明晰民族工作的发展脉络和规律,对于西藏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继续谱写好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主要实践

  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将民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将党的民族政策和系列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拓展民族工作的广度、深度,全面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民族工作高效开展,西藏自治区党委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自治区、市地、县区民委委员制度和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等。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把民族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构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西藏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将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教育内容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普及使用,以课堂教学、集中宣讲、媒体宣传、文艺表演、新旧西藏对比、参观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族群众将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入脑入心。同时,及时成立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基地),整合资源力量,全面挖掘、整理、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和祖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事实,并大力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组织编写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民族团结进步教材和通俗读本,建设吉隆大唐天竺使出铭、察隅英雄坡等历史陈列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唐蕃古道”“茶马古道”申遗工作,实施优秀历史文化“润边”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不断构建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2012年以来,西藏通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申报命名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提名评选全国及省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方式树立典型,涌现出拉萨市河坝林社区、日喀则市江洛康萨居委会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形成了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时代特色。

  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是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一大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始终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了巨大成就。十年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从710.16亿元增长到2080.17亿元,年均增长9.5%,经济增速位居全国前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藏与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机结合,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引领,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及时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实施办法,制定实施地方性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尤其是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实践经验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为西藏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西藏自治区民族工作部门牵头完成《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年)》编制及配套文件,将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内容纳入企业文化、行业守则、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寺规僧约,健全了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制度体系。

  为促进各民族全面交往、广泛交流、深度交融,西藏不断健全完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载体,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引导西藏高校毕业生到兄弟省市就业创业,吸引兄弟省市企业和个人来藏投资兴业。同时,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共享的社会需求,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特点与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通过一系列举措推进民族工作,其丰富实践客观上呈现出政治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普遍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常态化与法治化相结合、有效覆盖与精准施策相结合、物质发展与精神进步相结合等特点,在坚持辩证思维科学施策中取得显著成效。

  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坚持政治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既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地位,始终保持民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又着眼实效,结合时代发展特点和西藏实际创新民族工作方式;坚持普遍性与针对性相结合,西藏在民族工作中既注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及历史的普遍性教育,又结合区情实际将西藏自古以来和祖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作为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坚持常态化与法治化相结合,西藏既常态化坚持民族工作传统经验,又使之固定为法规条例形式,推动民族工作规范化;坚持有效覆盖与精准施策相结合,西藏开展民族工作坚持点面结合思路,既以系统思维统筹考虑党员、干部、群众、师生、僧尼等各类群体,确保全覆盖,同时又结合不同群体的思想实际和需求采取精细化措施,把民族工作做到各族群众心坎上;坚持物质发展与精神进步相结合,既注重提升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质量,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又注重各族人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扎各族人民心中。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党对西藏民族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民族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民族工作内容和载体进一步丰富,民族工作形式日趋多样化;西藏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攀升,各族群众作为主体共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加强;西藏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格局逐渐深化,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相互间的共同因素不断增加,中华民族凝聚力全面增强;西藏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面推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合、蓬勃发展,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不断强化;西藏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能力水平逐渐提升。总而言之,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民族工作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逐渐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逐渐树牢,维护民族团结的态度和行动愈加坚决,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全面巩固。

  三、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经验总结

  纵观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主要实践、特点和成效,可归纳提炼其兼具科学性和实践性的宝贵经验,这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具有重要价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取得的一系列成果,离不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离不开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也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通力配合和压茬推进。因此,要持续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引领作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纲。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摆在民族工作主线和纲的高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妥善处理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确保了民族工作保持正确方向且实现高质量发展。

  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思想基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各民族在文化认同基础上形成的共享、共通、共融的精神情感体系,是增进认同、凝聚力量的内在精神动力。西藏民族工作坚持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有利于唤起各民族共同的历史文化记忆,从而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以及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

  推进高质量发展是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物质基础。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实际,凸显了“中华民族是利益共同体”的现实表征,从而使各族人民基于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深化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进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民族工作乃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重要纽带。只有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才能有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不断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民族经济上互相支持帮助、文化上相互借鉴、情感上相互亲近,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思想共识和情感共识进一步凝聚。

  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法治保障。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法律框架内、法治轨道上民族工作才能有序规范运行,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才能妥善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着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民族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法治武器切实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开展的常态化、长效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西藏民族工作应一如既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发扬宝贵经验,最大限度凝聚各民族力量,携手同心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而不懈奋斗。

  【本文系西藏民族大学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专题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与理论创新研究”(编号:22MDZGGCD0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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