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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日土县举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授牌仪式

发布时间: 2019-04-17 12:54:13来源: 阿里地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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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上午,阿里地区日土县举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授牌仪式。阿里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旦巴旺久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地区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旦增罗布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日土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洛桑东月传达地委书记朱中奎重要批示精神,县委书记张黎明主持授牌仪式,日土县县直部门负责人,县统战民宗全体人员,驻军部队代表,学校代表、群众代表70余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旦巴旺久指出,日土县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是日土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结果,是日土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结果。

  旦巴旺久希望日土县珍惜荣誉,巩固成果。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既是荣誉,也是动力,更是责任。日土县要进一步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创新载体,不断丰富内涵,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日土县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示范县,要继续做好民族团结这篇文章,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深入发掘各民族团结奋斗、守望相助等“一起走过”的历史经验,生动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共生共享等“一起生活”的现实经历,广泛宣传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愿景,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心灵共鸣。认真学习区内外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示范机关、示范学校、示范乡镇、示范村居、示范企业、示范军营、示范寺庙、示范家庭创建工作,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创造更多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为全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增添新动力。希望日土县坚持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和地委相关工作部署,着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率先实现建成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制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的目标。要加强民族工作部门自身建设,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人员力量,打造一支“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新时期民族工作队伍,努力使日土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高到新的水平。

  授牌仪式结束后,旦巴旺久带队的工作组前往日土县统战民宗部门,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32项内容,以“查阅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详细督导检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档案建立情况,并提出本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3个问题、4个整改建议、7个下一步工作具体要求,同时与县统战民宗干部座谈交流,征求工作人员对本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各项指标工作。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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