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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组团式宣讲团赴普兰县开展巡回宣讲

发布时间: 2019-03-19 12:51:28来源: 阿里地区普兰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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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至17日,由阿里地委统战部牵头,地委宣传部、地区民宗局、地区司法处、地区佛协部门组成的阿里地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巡回宣讲团在普兰县开展宣讲。

  普兰县巴嘎乡、霍尔乡、普兰镇所辖寺庙僧尼、村(居)民、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服务人员、村(居)“两委”班子、驻寺干部、驻村工作队、乡镇干部等340余人参加。

  宣讲团紧紧围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宣讲提纲,结合寺庙“九有”“六建”“六个一”和农牧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边境补助、生态补助等各项利寺惠僧政策、利民惠民政策,特别是党中央的关心关怀下取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等诸多重大成就的动人事例和真实的情感,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始终明白“恩从何来、恩向谁报”。引导广大僧尼群众始终牢记“吃水不忘挖井人”,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戴信赖忠诚捍卫核心;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宗教知识、宗教造诣和道德修养;要充分挖掘藏传佛教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进步,人类幸福的积极因素,弘扬藏传佛教护国利民、慈悲众生的优良传统,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为普兰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作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与此同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网络安全法》、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的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和道德教育,向村民讲清楚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引导村民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的权利,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要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恪守道德底线,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继承和发扬民族的优秀文化,改变陋习,自觉抵制不良信息,辨别网络陷阱,拒绝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

  此次活动,充分激发了广大群众及僧尼对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赢得了僧尼及群众的热烈欢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宣讲主题突出、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大家一定会牢记党的恩情,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为普兰美好的明天做出自己的贡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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