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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爱国主义是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精神内核

作者: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发布时间: 2026-05-23 16:50:32来源: 微言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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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古以来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传佛教领域是历代中央政府对西藏实施有效管辖、维护国家安全、展示国家主权的重要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把做好藏传佛教工作作为和平解放西藏、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重中之重。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七十五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西藏民主改革彻底摧毁了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宗教与封建专制彻底剥离,藏传佛教实现了从被操控异化的统治工具到回归信仰本真、顺应时代发展的历史性蝶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持续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培养,深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宗教界树牢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如今,爱国爱教、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已成为藏传佛教界的精神内核和自觉行动,藏传佛教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广大宗教界人士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重要积极力量。

  一、以爱国主义为主流贯穿西藏藏传佛教时代化历程

  西藏和平解放前,西藏长期处于封建农奴制社会。世俗农奴主、贵族、地方头人与寺院上层僧侣,共同构成等级森严、政教合一的统治格局。历代中央政府深知藏传佛教的特殊地位与深远影响,因时因地,实施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治理举措,推动藏传佛教在坚守佛教核心教义的同时,始终坚持藏传佛教本土化发展方向。西藏和平解放,开启了藏传佛教历史性变革的新纪元,推动藏传佛教彻底挣脱封建农奴制度桎梏,迈入健康传承、正向发展的崭新历史阶段。

  (一)爱国主义是藏传佛教中国化本土化进程的主流。唐代,佛教分别从我国中原和南亚两个方向传入西藏,文成公主入藏把汉传佛教带入西藏,摩诃衍传播汉传佛教禅宗思想,推进了禅宗顿悟理念的广泛流传,奠定了佛教在西藏初传的重要基础。古印度、汉地以及于阗佛经的翻译和流入西藏,助推了藏传佛教融入中华文化。佛苯之争,加速了佛教吸收大量神祇和宗教仪轨的步伐,开启了藏传佛教本土化征程,融入了爱国主义内容。宋朝,藏传佛教各教派逐步形成,祖师崇拜、重视师徒传承盛行,藏传佛教密宗通过河西走廊在西夏核心地区传播,藏传佛教本土化模式不断优化。13世纪,萨迦派受到元朝中央的青睐,藏传佛教与中华文化深度融合,使维护祖国统一、民族融合成为藏传佛教主流思想。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先后大力扶持噶举派、格鲁派,通过多封众建,规范管理、形成定制,对西藏实施有效管辖,促进了社会交往、文化融合,有效激发了藏传佛教界心向祖国、效忠朝廷的爱国主义主流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多元文化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民国时期,汉藏佛教相辅相成,文化互动融合,促进了爱国主义深度根植于藏传佛教。西藏和平解放之前,藏传佛教被少数上层僧侣、贵族农奴主阶层垄断操控,成为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残酷压榨广大农奴的政治工具与精神枷锁,但爱国主义一直是藏传佛教本土化的主流。

  (二)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藏传佛教爱国主义展现崭新篇章。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就鲜明提出“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的西藏工作总方针,把团结和争取宗教上层人士,培养和发挥开明人士作用作为进军西藏、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实现西藏和平解放、维护国家领土完整、落实“十七条协议”的重要任务。进军西藏途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恪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西藏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宗教习俗与宗教传统,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十世班禅大师、帕巴拉·格列朗杰、格达活佛、喜饶嘉措大师等开明爱国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大力支持。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彻底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全面实现政教分离。自治区成立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时期,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得到贯彻,持续加大寺庙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落实宗教界人士政治待遇与合法权益,爱国主义教育持续深入,藏传佛教回归到高举爱国旗帜,满足人民信仰、饶益众生、弃恶从善的本真。虽然2008年拉萨发生了“3·14”等严重违法犯罪事件,但帕巴拉·格列朗杰、珠康·土登克珠等一大批爱国宗教界人士主动做僧尼和信教群众工作,揭批分裂主义本质,绝大多数寺庙保持稳定,所以说爱国爱教始终是藏传佛教界的主流。

  二、新时代爱国主义内化为藏传佛教中国化的精神基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宗教工作纳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总体布局,为藏传佛教中国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引下,西藏始终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把握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推进宗教事务依法治理。全区实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宗教事业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历史变革。

  (一)全方位夯实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新时代西藏始终以宪法、法律为根本遵循,将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全面落到实处,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利保障体系,真正实现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不同教派群众之间平等尊重、和睦相处。一是宗教活动充分满足群众需求。目前,西藏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僧尼约4.6万人,能够充分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信教群众在家中设立经堂、佛龛,自主开展转经、朝圣、祈福等活动,雪顿节、燃灯节、萨嘎达瓦节等1700余项传统宗教民俗活动依规有序举办,学经、辩经、受戒、灌顶等传统宗教仪轨完整传承,一切合法宗教活动均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干涉。二是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基础设施实现质的飞跃。国家持续投入专项资金,实施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桑耶寺等重点文物古迹修缮保护工程。2016年至2024年,累计投入文物保护资金28.42亿元,实施377个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各类宗教古迹得到系统性保护。截至目前,西藏98%以上的寺庙实现通路、通电、通水、通讯、通广播电视,配套建成卫生室、图书室、消防设施、养老服务站等,寺庙人居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僧尼学修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三是僧尼社会保障实现全面覆盖。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全面落实僧尼社会保障政策,政府每年专项补贴2600余万元,实现在编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意外伤害保险和免费健康体检全覆盖,广大僧尼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基础更加牢固。四是活佛转世依法规范。做好活佛转世认定工作,事关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权,事关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和健康传承,事关系统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事关凝聚人心,事关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沿袭并发展了历代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的依法管理,形成了系统有效的活佛转世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5年按照历史定制、宗教仪轨,经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十一世班禅寻访认定坐床继位工作圆满完成,为大活佛转世积累了成功经验。200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厘清活佛转世寻访的条件、范围,明确了活佛转世工作的总体要求、报批程序、工作步骤等,进一步匡正和规范了活佛转世工作,确保了藏传佛教传承的合法性与正统性,从根本上捍卫了党和政府在宗教事务上的主权,抵御了外部势力干涉,标志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事务的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第六世德珠活佛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颁布以来,第一位以金瓶掣签方式确定的大活佛转世。2016年,“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正式上线,活佛身份信息公开透明、便捷可查,杜绝非法活佛乱象。2024年,批准认定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桑珠曲顶寺第八世活佛阿旺贵桑曲吉坚增;2025年,批准认定次旺旦增为日喀则市谢通门县色古查姆寺第73代辛色活佛。截至目前,已先后寻访认定94名活佛。

  (二)全方位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将宗教事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构建起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相衔接的完备宗教法治体系,推动宗教治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法治治理转变。一方面,健全完善宗教法治制度体系,先后出台《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管理的法律边界,确保宗教活动始终在法治框架内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创新构建寺庙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寺庙管委会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寺庙民主自治、社会协同参与的寺庙治理格局。

  (三)全方位深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宗教界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活动、创建和谐寺庙工作、“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和“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各寺庙深入挖掘中华文化元素和爱国主义故事,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馆,开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夜校,举办书法展、演讲比赛等活动,每年组织宗教界前往祖国内地和西藏自治区内开展国情参学。藏传佛教同祖国内地文化交流广泛深入,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各族群众深入交往、深化交流、深度交融,形成了各族群众越走越亲、心灵相通的格局。“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理念有效深植,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意识切实增强,宗教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进一步增进了“五个认同”。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感恩党、感恩祖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

  (四)全方位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走深走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将其作为战略性任务,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制定并推动落实《系统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五年规划(2025—2029年)》。一是构建现代化宗教人才培养体系。建成西藏佛学院及10所分院,总投资9.2亿元,创新传统学经、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现代文化教育相融合的复合型培养模式,将中华文化、国家历史、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知识 纳入教学体系,每年开展学经僧人晋升格西拉让巴学位夏季预考和立宗答辩暨颁证仪式,着力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人才队伍。2021年10月26日(藏历金牛年九月二十一日),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考取“嘎钦”佛学学位。截至目前,累计培养合格宗教教职人员数千名,130名僧人获得藏传佛教最高学衔“拓然巴”,215名僧人获得格西拉让巴学位。一大批宗教界代表人士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佛协理事,进入寺管会协助党和政府工作,有的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履职尽责,担当“神圣领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二是深化宗教教义教规时代化阐释。坚持把教规教义阐释作为系统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来抓,制定《藏传佛教教规教义阐释系统性规划》,坚持每年举办讲经阐释研讨班,举行教义阐释交流会、研讨会,编辑印刷优秀阐释论文集,表彰优秀论文获得者,已有900多名代表人士撰写阐释论文1000余篇,形成并转化了一批研究阐释成果,探索健全把教义阐释融入僧尼教育管理、融入日常讲经说法、融入寺庙各项工作的有效机制,持续推进藏传佛教教规教义阐释取得新成效。三是推动宗教文化深度融入中华文化。深入实施宗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1986年恢复拉萨传昭大法会。1984年,自治区把保存在西藏 档案馆的拉萨版藏文《甘珠尔》交由佛协西藏分会开办拉萨木如印经院,参与整理出版藏文《中华大藏经(藏研版)》等珍贵宗教典籍,推进宗教古籍修复、数字化保存与研究利用,深挖藏传佛教文化中的中华文化元素,推动藏传佛教建筑、艺术、医 药、乐舞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合。宗教界积极践行爱国爱教宗旨,主动投身扶贫济困、生态保护、文化传承、抗震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彰显了宗教界的社会责任与担当。2025年,西藏定日县发生地震后,全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地震灾区捐款3300余万元,展现了中华民族一家亲、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责任担当。

  (五)全方位促进宗教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新时代西藏高度重视宗教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力守护宗教文化根脉,推动宗教文化顺应时代潮流、融入现代文明。全面开展宗教古籍、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登记,完成数万函宗教古籍修复与数字化保护,布达拉宫贝叶经、萨迦寺经书墙等珍贵宗教文献得到系统性抢救与利用;藏戏、唐卡、藏医药、宗教乐舞等与宗教文化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一批非遗传承人得到专项扶持,传统技艺实现现代化创新发展。同时,鼓励宗教界主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倡导文明宗教、和谐宗教理念,自觉摒弃陈规陋习,积极参与现代文化建设,推动宗教文化从封闭传承走向开放共享。依托宗教文化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等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学者通过参加国际会议和学术交流,客观介绍新时代西藏宗教工作和宗教新变化,面向世界讲好中国西藏故事,展现中华文化多元一体、兼容并蓄的独特魅力,让宗教文化成为促进民族团结、凝聚人心力量、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

  (六)全方位加强和改进宗教团体建设。1956年10月6日,在党中央的直接关心下,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正式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藏传佛教爱国宗教团体,其名称不同于全国其他省区市宗教团体,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藏传佛教的高度重视。甘丹赤巴·土登贡嘎、结巴堪苏·坚白赤列、色杰堪苏·伦珠陶凯、波米·强巴洛珠、珠康·土登克珠先后担任第1—10届佛协会长,2019年、2024年,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全票当选第11、12届佛协西藏分会会长。截至目前,全区七地(市)、25个县(市、区)设立佛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的成立,极大地促进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西藏的贯彻执行,协助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民主改革时期,佛协西藏分会带领藏传佛教界彻底废除了寺庙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建立了政治统一、信仰自由、政教分离的寺庙民主管理体制,这是藏传佛教历史上开天辟地、石破天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改革开放以来,佛协西藏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带领全区藏传佛教界建立学经体系、规范宗教活动、开展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维护了藏传佛教基本秩序。进入新时代,佛协西藏分会严格按照区党委宗教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维护合法权益、抵御分裂渗透、弘扬优良传统,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08年以来,佛协西藏分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与分裂破坏活动开展斗争,在关键时刻,旗帜鲜明、主动发声、积极阐释、厘清认识、正面引导,建立健全了寺庙依法管理、社会管理、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七十年来,佛协西藏分会积极发挥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培养爱国僧才,坚持各教派平等、凝聚各教派共识、汇聚各教派力量,形成了藏传佛教界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强大合力。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佛协西藏分会是党和政府可以信任、宗教界人士可以依靠、信教群众可以信赖的爱国社会团体。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坐床三十年来,于2015年、2025年两次拜见习近平总书记,聆听总书记教诲,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以身示范,着力汇聚藏传佛教爱国爱教新动能。特别是2019年当选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以来,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和殷殷嘱托,认真履职尽责,每年坚持深入西藏各地市、县区及寺庙开展佛事活动和调查研究。他在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主持日常工作、召开各类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阐释佛教教义教规,引导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不断增进“五个认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积极看望慰问信教群众与困难群众,主动参与扶贫赈灾等公益慈善事业;系统研究推动藏传佛教深层次变革,牵头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各项工作,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任职以来,他的宗教修为与履职能力持续提升,有力推动佛协各项工作创新发展,让信教群众衷心信服,充分展现了新时代藏传佛教大活佛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崇高风范。

  三、西藏宗教工作发展的历史启示与实践遵循

  西藏和平解放七十五年来,党的宗教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科学性、正确性,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西藏宗教工作提供了深刻启示与根本遵循。

  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宗教健康传承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彻底破除宗教领域的封建桎梏,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引领宗教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确保宗教工作始终服务于工作大局、服务于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第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宗教和谐稳定的基石。党和政府始终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坚持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一律平等,才能赢得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衷心拥护,筑牢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群众基础。

  第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宗教传承的必由之路。宗教只有主动融入中华文化、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才能永葆生机活力,才能在国家发展、民族复兴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自身健康传承。

  第四,坚持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要求是系统推进中国化的关键。只有将宗教事务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依法治教、依规管理,才能规范宗教活动、抵御渗透破坏、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宗教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

  第五,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西藏宗教工作的主线。始终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宗教工作,以爱国主义作为精神内核,推动宗教文化与中华文化深度融合,才能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七十五载栉风沐雨,七十五年砥砺奋进,西藏宗教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了历史性、根本性、全局性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代党的治藏 方略科学指引下,西藏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宗教文化健康传承,雪域高原呈现出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的美好景象。新时代新征程,西藏宗教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的历史使命,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定不移走我国宗教中国化道路,持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爱国爱教初心,勇担时代使命,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宗教界力量。

(编辑:陈建国 责编:牛子壮 终审:刘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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