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由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联)主办、西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承办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实践创新研讨会”在拉萨举行。

研讨会现场
今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是我国民族法治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石。该法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院长,社科联主席李小宁说,该法律将“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作为独立章节予以突出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族工作规律的深刻洞察和战略远见。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共同传承、共同认同的精神文化体系,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思想根基,既植根于五千多年中华文明的深厚土壤,又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未来。
李小宁说,作为社科工作者,推动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关键在于增强文化认同。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民族团结基因,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在交流互鉴中实现美美与共,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让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

专家学者分组讨论
西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罗布次仁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更是将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纳入刚性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罗布次仁说,将立足统战民族工作,认真履行特约研究员职责,突出实践转化,聚焦西藏自治区“四件大事”任务落实,立足西藏民族工作实际,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把理论观点转化为实践方案,重点在基层落实、成果示范、实践见效上下功夫,让研究成果更好服务于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于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本次研讨会旨在搭建跨学科、多视野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这一时代命题,从历史根基、文化纽带、制度保障等多个维度展开研讨,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体系,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与会专家学者表示,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为新起点,同心同德、守正创新,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谱写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进、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