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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立改废”并举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

作者: 次仁片多发布时间: 2026-10-22 10:25:38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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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解读相关情况。据悉,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新制定地方性法规4部、修订1部、修正6件、废止1件,涵盖民族团结、家庭建设、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人大自身建设等多个领域,不断完善了我区地方性法规体系。

  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本次立法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行业专家和群众代表深度参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作用充分发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决定立法调研中,调研深入市、县、乡、村四级,各族干部群众提出大量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村居组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村规民约等实践做法被写入法规,让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心、更有温度。

  同时,立法直击民生痛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问题,《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若干规定》把补偿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写清楚,推动“政府直接补偿+保险补偿”两条腿走路,补偿周期由原来的三个月左右缩减至一个月,并在2025年提高后的补偿标准基础上再提标10%,让受灾群众申领有据、补偿有规、兑现有望。

  立法不仅要有“大块头”,也要有“小切口”“小快灵”。本次出台的法规坚持“有几条立几条、管用几条定几条”,以务实管用的条文明确核心制度、规范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本次会议集中修正6件、废止1件法规,实现立改废多种立法方式一体推进,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适应实践发展需要。

(编辑:陈建国 责编:牛子壮 终审:刘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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