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西藏统一战线 > 统战要闻 > 正文

国新办发布会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作者: 周晶 张萌萌发布时间: 2026-06-24 16:19:59来源: 中国西藏网
打印
T+
T-

  6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陈瑞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委主任委员巴音朝鲁,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段毅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雷建斌,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凝聚成的多元一体大家庭。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

  陈瑞峰介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唯一一部单设序言的新制定法律,充分体现了统摄性、纲领性的基本法律地位。该法明确规定公民个人、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各级人大、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宗教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军队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职责要求,是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律举措。该法紧扣民族团结这一生命线,立足中华民族整体性视角和各民族一致利益,突出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此调整全国范围内的民族关系。立法意旨鲜明,明确指出各民族凝聚成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命运共同体,深刻阐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引导全国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巴音朝鲁介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工作自2023年11月启动以来,能够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完成立法程序,并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高票通过,最根本在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多位副委员长带队深入15个省市自治区开展立法调研,系统梳理千余件涉民族政策法规,开展19个专项课题研究,收集整理46个国家涉民族工作领域的立法情况和实施情况;两次就法律草案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省市自治区380余家单位的意见,多次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意见。两次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近5万人次提出了意见。最大限度凝聚了立法共识,使法律更加符合宪法精神,得到人民拥护,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管得用,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

  据介绍,该法实现多项制度创新,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是通过国家立法方式把党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的成功实践。

(编辑:陈建国 责编:牛子壮 终审:刘期胜)
相关阅读
 

热点关注更多>>

领导论述更多>>

理论园地更多>>

相关链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