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西藏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第二次集中备课暨启动会,标志着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工作正式启动。会议通报全区专题宣讲工作安排,为宣讲团成员颁发聘书,正式组建西藏专业化、规范化专题宣讲团;正式发布统一宣讲课件,明确宣讲标准规范;三位宣讲团成员结合实际作交流发言,分享备课心得、宣讲技巧和工作思路;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自治区宗教局局长赵树明作动员部署讲话。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李学锋主持会议。专题宣讲团全体成员参会。

会议指出,开展好西藏自治区专题宣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安排的重大政治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既是捍卫边疆长治久安、夯实民族工作法治根基的必然要求,又是凝聚思想共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举措,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各族群众福祉的现实需要。

会议要求,全体宣讲人员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及时修改完善讲稿,统一宣讲口径;紧盯全覆盖目标,逐地逐项清零任务;依托主题活动节点,持续放大宣讲实效;规范宣讲流程,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创新宣讲方式载体,提升宣讲质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宣讲任务。
会议强调,宣讲团是党的政策法律传播者、民族团结宣讲员、共同体意识引领者,代表着党委政府的形象,全体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用心用情讲好雪域高原民族团结和法治建设故事,自觉维护宣讲团良好形象。
会议达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规范标准、压实责任、凝聚合力的目的,为全面铺开、高质量完成专题宣讲奠定了坚实基础。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集中备课暨启动会为新起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利用好9月各个活动节点,扎实开展专题宣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深入人心,为“共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此前,7月22日,西藏利用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成员,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严庆教授在藏开展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宣讲之机,举办了自治区专题宣讲团第一次集中备课会,请严庆教授对宣讲工作进行专题辅导。
自治区层面专题宣讲将从8月中旬开始,在全区7地(市)、74县(区、市)至少各开展1场专题宣讲,做到重点区域全覆盖,同时视需求赴区(中)直各单位开展针对性宣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