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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1-12-08 16:28:06来源: 日喀则市吉隆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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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下午,日喀则市吉隆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吉隆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次仁欧珠主持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驻军部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全县前期创建工作成绩,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吉隆县副县长普琼对全县争创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和各乡镇、各单位创建本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模范单位进行了具体部署。县边境管理大队汇报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县、模范乡镇、模范单位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要求的具体行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创建办的沟通协调,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为吉隆县争创全区乃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建的责任感。要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纲铸魂,站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力争用两年时间创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考核体系,把民族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文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要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档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对照测评指标,扎实做好结合文章。要严格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和验收“八个一”标准,抓好各项创建工作。要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标准,在工作中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把创建工作与干部群众思想教育、维护稳定、人才培养、疫情防控、生态保护、群众活动、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和县委提质增效活动等充分结合,做到会抓会创、结合到位、全面进步。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做实创建工作。要紧盯测评指标内容,过一次“筛子”,进行一次“测值”,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适时开展督查,做细做实各项创建任务指标,深入推动创建工作。五要加强载体创建,营造浓厚氛围。要立足各自领域工作实际,深入挖掘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打造品牌特色,加强专题专栏建设。要加大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多领域、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使先进典型成为教育引领群众的生动教材,营造共创共建的浓厚氛围。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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