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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及其中国化

作者: 蒲长春发布时间: 2018-05-09 10:41:24来源: 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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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马克思200周年诞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人民的、实践的、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号召全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源头。宗教本质问题既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逻辑起点,也是中国宗教理论和政策的核心问题。

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的精髓

如何理解认识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本质的基本观点?笔者认为,应从马克思主义整体思想、从其根本精神角度来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宗教本质观。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石,决定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从唯物史观角度把握马克思主义对宗教本质问题的基本观点,可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宗教的派生性。即是说,宗教并不能自我决定,而是由社会生活决定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是第一性的,宗教是第二性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在宗教中,人们把自己的经验世界变成一种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质,这个本质作为某种异物与人们对立着。这绝不是又可以用其他概念,用‘自我意识’以及诸如此类的胡言乱语来解释的,而是应该用一向存在的生产和交往的方式来解释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宗教是由具有支配性的外部力量决定的,而不是相反。

二是宗教的虚幻性。这种虚幻性不是说宗教本身不存在,而主要是指宗教观念所反映的内容是不实在的,既不具有客观实在性,也不能真实反映客观存在。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论述的:“在自然界和人之外不存在任何东西,我们的自己幻想所创造出来的那些最高存在物只是我们自己的本质的虚幻反映。”马克思主义是彻底的无神论,认为不论这种最高存在是否人格化,都只是人的本质的虚幻反映。

三是宗教的工具性。正是因为宗教具有派生性,宗教就具有了工具性特征,可能为各个阶级所用,从而既可能是统治的工具,也可能是反抗的武器。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描述了资产阶级对宗教的利用。他认为,“(英国的资产阶级)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用精神手段去控制人民,影响群众的首要精神手段依然是宗教。”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恩格斯深刻地指出,“16世纪的所谓宗教战争首先是为着十分实际的物质的阶级利益而进行的。这些战争同后来英国和法国的国内冲突完全一样,都是阶级斗争。”“反封建的革命反对派活跃于整个中世纪。随着时代条件的不同,他们或者是以神秘主义的形式出现,或者是以公开的异教的形式出现,或者是以武装起义的形式出现。”在《关于德国的札记》中,恩格斯阐述了德国宗教改革的实质。他说:“德国市民阶级完成了自己的革命,由于时代精神的缘故,这个革命是以宗教形式表现出来的,即表现为宗教改革。”在《论原始基督教的历史》中,他分析了宗教起义:“这些起义(宗教起义)同中世纪的所有群众运动一样,总是穿着宗教的外衣,采取为复兴日益蜕化的原始基督教而斗争的形式;但是在宗教狂热的背后,每次都隐藏有实实在在的现世利益。”不论是宗教战争、宗教改革,还是宗教起义,不过都是披上了“宗教”外衣,借用了宗教的形式。

四是宗教的超验性。所谓超验性,就是说宗教实质源于日常经验世界,但其形式超然于日常经验世界,具有非经验性或非科学性,从而具有神圣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已经明确指出,宗教采用的是“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宗教从一开始就是超验性的意识,这种意识是从现实的力量中产生的。”从一定程度上讲,超验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神圣性,将宗教与其他上层建筑区分开。

五是宗教的历史性。所谓历史性,既是指宗教是人类实践历史的产物,也是指各个历史时期的宗教反映着各个时代的特征。恩格斯在《致马克思》中指出,“最初的宗教表现是反映自然过程、季节更替等等的庆祝活动。一个部落或民族生活于其中的特定自然条件和自然产物,都转变为它的宗教。”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他认为:“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他们身体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宗教工作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其中关于宗教本质的观点,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精髓,又蕴含中国智慧,极具中国特色。这些观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历史生成论。中国共产党认为,宗教具有历史性,是以人类实践历史为基础的一种历史现象。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提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宗教存在的历史必然性问题。即是说,宗教的产生、发展、消亡都是历史事件,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基础和背景,认识宗教必须要有历史的眼光,应从人类历史来观察宗教历史,既不能跨越历史阶段,也不能抽离历史素材。

二是意识形态论。宗教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由此具有政治属性。毛泽东在1927年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认为,“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他说:“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它是社会意识形态”。

三是文化现象论。中国共产党还高度重视宗教的文化属性,认为宗教是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宗教文化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毛泽东是最早提出宗教是文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他在1952年10月8日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时提出,“文化包括学校、报纸、电影等等,宗教也在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及宗教的文化性,认为宗教是“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还说“作为一种文化,我很注意看宗教方面的著作,宗教在劝人向善方面有很多智慧,有很多有益的阐述。”他鼓励宗教界要“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他以佛教为例,阐述“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对“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

四是社会力量论。中国共产党重视和研究宗教及宗教问题,其重要原因在于宗教所具有的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信徒是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毛泽东曾指出,“群众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是不行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既是一种意识形态,又是一种社会力量,它有着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是系统要素论。中国共产党认为,宗教不仅仅是一种思想观念,更重要的是包括了外化的组织形态和行为活动,宗教是一个“虚实相生”的系统。1982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宗教包括了“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就是说宗教是一种系统存在,既是一种无形的思想、情感,也包含了有形的组织、行为。这一看法和中国学界的宗教要素论(以吕大吉先生的四要素论最具代表性)相呼应,将认识宗教的角度从平面化提升为立体化,提升和补充了宗教仅仅是思想观念的认知。

以上五个方面的观点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构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的主体内容。

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及其中国化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就理论价值而言,根植于唯物史观的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理论上的最大贡献是,从方法论上打破了宗教定义的“解释学循环”困境。这一困境简单地讲,就是寻找宗教本质的目标又反过来成为了寻找的手段——归纳和抽象“本质”的同时,已经预先使用了“本质”的标准。唯物史观视角下的宗教本质认识方法,实质上给出了一个崭新的开放的认知路径,既不是抽象的概念演绎,也不是简单的归纳总结,而是以实践为核心、以历史为依据的理论与实践持续往返、交互作用的认知模式。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并没有直接给出一个一锤定音、亘古不变的宗教本质定义,而是提供了一个不断认识宗教本质的方法论窗口。

就实践价值而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观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更加重视“人”。中国共产党从实践主体的角度,提出了宗教具有群众性,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等观点。既看到了“教”,更看见了“人”。二是更加重视“变”。中国共产党从历史的角度,强调对宗教本质和宗教特征、形式的辩证关系的把握,认为宗教反映了社会的矛盾关系,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宗教的性质。提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观点。三是更加重视“源”。中国共产党认为宗教是由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决定的,解决宗教相关问题就要从这些有支配作用的外部力量入手。这些外部力量包括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精神之间的矛盾关系。由此,提出处理宗教问题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民族宗教教研室教授、副主任)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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