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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巴典曲查发布时间: 2018-02-13 09:46:32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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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昌都市洛隆县教育局套取教育配套专项资金用于违规公款接待、购买赠送礼品等问题。2015年12月,经洛隆县原副县长占堆(分管教育)同意,洛隆县教育局原局长西绕永宗、原财务负责人兼会计泽旺尼玛、原会计江春邓增、原出纳加勇旺秀用虚构学校附属工程的方式,套取教育配套专项资金81万元,其中64.32万元用于违规公款接待、娱乐消费、购买赠送礼品,16.68万元挪作他用。2017年,占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西绕永宗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泽旺尼玛、江春邓增、加勇旺秀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

阿里地区札达县香孜乡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李峰在担任札达县香孜乡党委书记期间,组织、参与干部职工聚餐4次,共计花费公款10595元。同时,李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7年9月,李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林芝市波密县扎木镇多东寺管委会办事员芶天传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2月,芶天传驾驶公车在波密县城与朋友吃饭,并驾驶公车陪其朋友到县城某酒店订房间;在组织审查期间,芶天传还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9月,芶天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 咬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放,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深、真正满意的好作风。一要充分认识“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总体部署,强化督促指导,把作风建设的螺丝拧得更紧、工作做得更实。二要盯住春节、藏历新年这个重要节点,保持严纠严治的高压态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快查快办、及时通报,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三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严肃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能对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问题放任不管。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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