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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9 12:35:1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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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

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地市委、纪委,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自治区纪委各派驻派出机构:

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以下简称“三大”节日)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现就“三大”节日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2017年12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调研室呈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再次向全党释放出强烈信号,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遵循。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至关重要。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三大”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锤接着一锤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10个新表现,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对本地本部门存在的典型问题、“老问题”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从一件件小事抓起,把作风建设抓细抓实、抓早抓小,以点带面,用小切口推动大变局。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对照查摆,带头扎实整改,层层示范带动,逐级压实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从严要求自己,又要督促分管领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严明作风纪律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三大”节日之前,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重点排查党员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拿出见人见事的过硬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同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娱乐消费,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访,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严禁借节日跑官要官,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下属单位和企业”。

四、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始终做到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换届工作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三大”节日期间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整合力量,统筹安排本地本部门“三大”节日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10个新表现和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违纪问题,紧盯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紧盯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娱乐活动问题,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责。地市纪委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三大”节日期间采取交叉检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等有效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查处,并对重要批示精神传达落实情况和交叉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派驻派出机构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积极开展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民生款物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纠正“四风”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不督促,导致管辖范围内“三大”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或者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三大”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受到问责追责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六、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鼓励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四风”问题案件、上级纪委督办的重点线索,加快办理进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办理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维稳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健全值班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打铁必须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从严从紧要求,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各地市纪委、自治区纪委各派驻派出机构要建立“三大”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节日过后要及时对本地本部门“三大”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查处情况分别于2018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结束后5日内,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自治区纪委举报电话0891-12388;举报网站:西藏纪检监察网(www.xzjjw.gov.cn)。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

2017年12月28日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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