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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暨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 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 2018-06-13 11:15:10来源: 昌都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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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昌都市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暨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尼玛多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政府副市长旺堆,强巴林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泽仁罗布出席会议,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市民宗局党组书记杨建平主持会议。

  尼玛多吉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现实需要;要融入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融入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融入特殊时期特殊矛盾的斗争,深刻认识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要紧扣当前长远,着力从基础性战略性高度统筹认识两个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具体工作中做到统筹把握、统筹推进。

  尼玛多吉强调,要全面提升能力素质,推进工作卓有成效。一是要强化学习、领会政策要求,做到政治上特别坚定、能力上特别过硬、主题上特别突出。二是要在步调一致的基础上,强化责任落实和机制建设,做到忠实践行、统筹推进实施。三是要讲究统战方法、宣讲方式和平台抓手,强基础固根本。

  就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充分做好保障,尼玛多吉指出,要坚决抓实抓好宣讲、培训和党委党组学习研究全覆盖;要迅速行动、加强联动、密切协作,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热潮;要成立督查督导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杨建平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县(区)、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方案和会议要求主动抓好落实、主动承担责任、主动认领任务、主动部署实施,紧密结合县(区)、单位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好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暨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

  会议传达了《昌都市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方案》《昌都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佛协关于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十一县(区)委统战部长、宗教办副主任、民宗局副局长,市部分寺管会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网信办、党校,市工商联、教育局、财政局、强基办、司法局、强巴林寺管委会县处级领导干部,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宗教办、佛协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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